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周碰头会是党政领导进行工作协调、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为全面加强党政信息互通与工作互动,提高决策质量和工作效率,统筹、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有力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立足本职,心怀学院全局,习惯于从学院整体利益的角度去思考、规划、安排处理好分管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努力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相互之间要多沟通、多交流、多协调、多配合,积极主动并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院整体工作平稳有序积极推进。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碰头会议事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政策或重要文件精神;
(二)通报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上周各自分管及重点工作的落实、处理和进展情况;
(三)通报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本周分管重点工作的计划、思路和将采取的措施;
(四)研究解决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研究需学院有关领导配合、协调的工作事项;
(六)研究确定学院本周重要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
(七)根据周安排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协调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八)需要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碰头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第三章 会议组织与召开
第四条碰头会一般由学院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每周定期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一上午,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五条参加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碰头会的人员范围为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以及根据需要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指定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工作情况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要实查深剖、直奔主题,提出工作计划要立足实际、突出要点,力求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高碰头会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议事时要坦诚直言,充分利用好碰头会制度平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工作开展实效。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八条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熟悉业务,钻研理论,提高水平,并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将上一周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合理制订本周开展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第九条 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条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透露会议内容和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碰头会由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应全面具体,并建档保存。
第四章 会议决定的落实
第十二条由会议主持人对所议事项的相应工作和决定,作出统筹安排,对相关问题形成明确意见。
第十三条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严格按照会议决定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合理计划和统筹安排,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的执行力,认真组织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十四条会议作出的决定,每位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个人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意见或向学院反映,但在决定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五条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贯彻执行会议决定的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确需变更决定时,应及时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反映,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或召开党委会等专题会议决定。
第五章 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十六条因工作交叉产生矛盾,相关分管领导应首先自我检讨、主动沟通,避免矛盾激化,不得将矛盾向下层转移。
第十七条对违反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碰头会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中共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